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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盐城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决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5-09-23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4年度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承担全市老干部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发挥老干部作用的工作。

2、对全市老干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和有关方面报告,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参与制订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4、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老干部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宣传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充分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5、负责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休干部工作,负责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6、督促、检查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为离休干部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促进全社会为离休干部办实事送温暖;协助管理好老干部病房。

7、负责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并组织我市易地安置在外省市的离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8、负责总结、交流、推广本地区老干部工作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负责离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离休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的呈报和处理工作;做好本市、外市离休干部来盐的接待工作。

9、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10、负责实施对老干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抓好本局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负责管理本局的业务经费。

11、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

局机关设3个职能处室(综合处、退休干部处、退休处)

(二)下属单位

盐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盐城市老年大学

三、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老干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教育引导,抓好制度建设,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切实加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阵地作用,组织老同志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增强老同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了“我看十八大以来新变化”活动,采取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激发广大老同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热情。深化拓展“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老同志争做“学习型”、“正能量型”、“奉献型”老干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组建设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宣传机制,大力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2014年,大丰市白驹镇老干部党支部被评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射阳县原人大副主任郁文芳被评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盐都区潘黄镇等7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滨海关工委顾正岚等17名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受到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表彰,盐城市人社局等35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射阳县李星晨等65名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受到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表彰;6名离退休干部荣获“江苏好人”、“盐城好人”称号。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厚德盐城”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二、健全督查机制,整合社会资源,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我们根据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特点,完善《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督查手册》,进一步明确落实老干部工作责任。去年9月底,我们对市直和部分县(市、区)离休干部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促进了老干部的各项待遇有效落实。2014春节、建国65周年等重大节庆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活动,进门入户与老同志面对面交流谈心,了解思想动态,倾听意见建议,帮助排忧解难。建立老干部就医绿色通道,提高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标准,优化健康服务措施。建立特困帮扶机制,进一步拓宽帮扶渠道,去年,市直60多名有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及遗属进行帮扶慰问。深入推进利用社区资源服务老干部工作。在创建服务离退休干部示范社区的基础上,着力打造精品社区。经过三年三轮创建,全市已建成省级精品社区3个,省级示范社区8个,市级示范社区28个,县级示范社区45个,为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条件。各地各单位也通过物质帮扶、精神慰藉、人文关怀等多种形式,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基础建设,坚持拓展提升,离退休干部阵地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继续开展老年大学示范校、示范老干部活动中心创建活动,不断加大老干部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力度,着力构建硬件设施日益改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的良好格局目前,全市共建有老干部活动中心(室)375个,总建筑面积近7.74万平方米。老年大学1830所,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在校学员约9万人。依托老干部活动阵地,积极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去年,围绕庆祝建国65周年主题,共举办老干部书画展、征文比赛、门球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类庆祝活动40多场次,丰富了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抓好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建设,组织教学研讨,规范教材建设,基层老年学校办学更加规范

四、争取领导支持,汇聚各方力量,切实推动老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消除等靠要的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及时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去年529日,市委朱书记专程到我局调研,听取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朱书记充分肯定了全市老干部工作,并对“双无”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老年大学建设规划、老干部住院医疗、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成果等问题进行研究会办。庄兆林部长专门就“双无”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参保工作召开推进会,进行专项部署。目前全市1700多名“双无”已故离休干部配偶已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与市委教育活动办协调配合,组织离退休干部讲主题党课20多场次,近万名党员受到教育。选派40多名老干部担任市县督导组正副组长,推动了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与组织部门密切合作,深入推进离退休党员干部与大学生村官牵手结对活动,组织932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和856名大学生村官牵手结对。通过思想上“引”、经验上“传”、工作上“帮”、形象上“带”,引导大学生村官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健康成长,受到了基层组织和大学生的普遍欢迎。

五、扎实开展活动,注重培养提高,着力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明规矩、严风气,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四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打造过硬队伍,把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与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还采取培训研讨、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年来,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围绕当前老干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层次较高的调研成果。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挖掘信息宣传深度,信息调研工作位于全省前列有效扩大了我市老干部工作的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局机关2014年度收入决算705.48万元,比上年减31.46万元,下降4.27%。其中(分收入项目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705.48万元

(二)局机关2014年度支出决算683.76万元,比上年减112.83万元,下降14.16%。其中(分支出功能科目到类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86.5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8.8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42万元

二、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1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分支出功能科目到类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局机关“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无购置,共有3辆公务车运行费17.01万元,占62.79%;公务接待费10.08万元,占37.21%。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比 2013 年度减少16.61 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合理地压减了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八、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省教育厅及省属高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厅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七、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4年度盐城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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